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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博物馆文物征集公告时间:2020-08-12 为丰富和充实馆藏,补充完善展品结构,收藏更多具有地方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实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馆文物藏品征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藏品。 一、征集范围: 1.反映不同历史时期新罗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重大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文物藏品和文献资料。 2.反映各个历史时期新罗人民的生产、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工艺美术等方面的典型文物及资料。 3.反映新罗历史上红色、革命、华侨、海峡两岸等专题的文物及文献资料。 4.新罗历史上的重要历史人物的遗物、作品、手稿及相关文献。 5、解放以来,新罗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中的重要资料和照片。 二、征集方式: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 (二)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将为移交文物藏品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收藏证书。 (三)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将为捐赠文物藏品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收藏证书,并以适当方式予以铭记和奖励。 (四)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将为出售文物藏品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收藏证书,并根据《新罗区文物征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本馆组织专家对拟收购的藏品进行鉴定估价,参照市场因素,与收藏者签订协议后,予以收购。 三、征集要求: (一)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收藏者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收藏者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的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收到龙岩博物馆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该年度文物藏品征集程序后收藏者不得将该批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直到该轮征集程序结束。 (三)龙岩博物馆将在收到征集信息后确定征集意向,井及时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所有投递征集意向的收藏者。所有征集意向信息均不退还。 (四)征集程序根据《新罗区文物征集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 四、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fjlybwg@163.com 邮寄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中城街道和平路33号龙岩博物馆。 联 系 电 话: 0597-2206365 罗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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